被已婚男人骗感情后抑郁了,聊天记录和通话录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无锡刑事律师|
法律分析:QQ、微信、微博聊天记录等均属于民事诉讼证据中视听资料的一种。司法实践中,以QQ聊天记录、微信等电子证据向法院起诉的并非个案。目前有法院根据个案特定情况,推断网上聊天记录具有一定的可信度,并据此作为佐证以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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